關于征集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信息的通知
節能函〔2016〕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關事務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青海省經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室)及各相關單位:
為推動各級各類公共機構選用先進、適用的綠色節能技術和產品,充分發揮新技術新產品在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現征集適宜在公共機構中推廣的綠色節能技術產品信息,用于編制《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參考目錄(2016年度)》(以下稱《目錄2016》)。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
(一)本次征集的綠色節能技術產品的領域主要包括:建筑隔熱保溫系統、電梯和動力系統、空調和通風系統、供熱鍋爐系統、車輛與交通、照明和采光系統、供電配電系統、餐廚設備、用水系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辦公設備、能源消費監控體系及其他領域。
(二)技術產品的節能節水指標優于《公共機構節能節水技術產品參考目錄(2015年度)》(以下稱《目錄2015》)中的可以申報。已納入《目錄2015》的技術產品,性能參數沒有變化的原則上不在本次征集范圍內。
二、征集條件
(一)技術先進成熟適用,技術水平屬于國內領先,經有關權威部門檢測具有明顯的節能節水效果,產品技術質量、安全、防火、節能、節水、環保性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
(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通過國家節能節水產品認證、技術認定,或通過專業組織的評審(認定)等。
(三)在公共機構具備廣闊推廣應用前景,相關產品已批量生產,且在國內公共機構中有成功應用案例。
三、申報要求
(一)請各申報單位填寫《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征集表》,其中應用案例情況實踐案例要求內容詳細、文字簡練、通俗易懂,可配插圖表。
(二)請各申報單位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必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1)技術產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體現所申報技術產品節能環保性能及質量安全的政府機構或第三方出具的認證認可證書、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等。
2、可以選擇提供的證明材料。
(1)技術產品專利證書復印件。
(2)產品獲獎證書復印件。
(3)技術產品市場競爭力、市場價格、投資回收期、使用壽命等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三)本次征集活動只針對各類節能節水技術產品的名稱和主要技術參數,不涉及具體的產品品牌和型號。
四、組織方式
請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組織有關企業和技術單位積極申報。
(一)申報方式。
申報方式分為集中申報和自行申報兩種。集中申報由申報單位向所在地公共機構管理部門報送《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征集表》和相應證明材料,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匯總有關情況后報送《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信息征集匯總表》及相關材料。
自行申報由申報單位自行報送《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征集表》、《公共機構綠色節能技術產品信息征集匯總表》和相應材料。
(二)申報時間。
本次目錄征集采用隨時申報、季度發布、年度匯總的方式進行,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各相關企業可結合實際情況將材料及時報送至目錄編制單位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8號9區4號樓3層;郵政編碼:100070;電子郵箱:cqcggjg@126.com。)。
附件:
國管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司
2016年6月6日
聯系人及電話:
劉紫亮(國管局) 010-83087034
權 威(中國質量認證中心)010-83886214,13811516927
責任編輯:石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