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江西將大力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明確在2018年底前,將在部分地區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水平。
江西省政府辦公廳最近印發《江西省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17年底,南昌市中心城區和住建部等部門確定的首批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應根據國家要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18年底前,江西各設區市中心城區、贛江新區九江市區域啟動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據了解,江西將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和處置等方面要求,將有害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垃圾逐步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確定強制分類的類別,并由各城市政府作出規定。
按照方案,到2020年底,江西將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其他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0%以上。
責任編輯:陸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