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主要包括節能效益分享型、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和融資租賃型,以及上述四種模式的綜合。其中,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應用最廣泛的模式。本系列文章,選取真實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案例,將項目中的商業模式部分單獨列出、匯集成文,期望讀者從不同項目的商業模式中獲得啟發。
1.某公司冶煉二公司風機變頻改造項目
(1)該項目采用節能效益分享模式運作,合同期為7.5年。
(2)節能服務公司負責解決該項目所需的所有資金。
(3)節能量及節能效益:
業主和節能服務公司雙方按照2012年4月10日至6月10日兩個月計量電表的平均數值(扣除系統停車時間)作為核算節能效果的初始數據,節能服務公司對電機進行變頻改造之后每月測量實耗電量(扣除系統停車時間)與初始數據進行對比,差額作為節能量,用于結算節能效益。
雙方對參與改造的設備負荷變化發生疑議時,可以每月提議進行設備切換,進行48小時的初始數據復驗,復驗數據與初始數據偏差超過3%時,則由復驗數據替代初始數據作為復驗當季及后續還款期計算節能效益的依據;復驗數據與初始數據偏差未超過3%時,則初始數據不變,結算節能效益依據不變。
改造前年耗電費=設備實際功率(kW)x臺數x每年工作時間(小時)x電費單價;
改造后年耗電費=年耗電費×(1-節電率)。
項目年節能量。該項目年節電327.282萬kW?h,折算1112噸標準煤。
(4)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第一,還款期限為節能效益累計總額等同于業主此次簽訂合同額。
第二,業主按照實際節能效益每季度向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預付款的形式進行付款,節能服務公司向業主出具收款收據。
第三,若業主支付節能效益累計總額達70%(157.5萬元),則由節能服務公司開具225萬元的17%專用發票給業主。業主接票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款的20%(45萬元)給節能服務公司。余款10%(225萬元)為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后由業主一次性付清。
(5) 業主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效益累計總額等同于業主此次簽訂合同額(225萬元)后,設備所有權歸業主。
(6)資金來源:該項目總投資171.25萬元。資金來源于節能服務公司自有資金,包括采購設備125萬元、運費1.5萬元、增值稅38.25萬元、安裝調試費4.5萬元、設備維護費2萬元。
2.某公司6號高爐東渣場水沖渣放散蒸汽冷凝回收蓄能供熱項目
(1)項目采用節能效益分享模式運作,項目的效益分享期為5個完整供暖期,每個供暖期為每年10月底至次年4月初,具體視實際供暖時間為準。
(2)項目總投資1440萬元,節能服務公司投資1100萬元,投資比例為76.4%,業主投資340萬元,投資比例為23.6%。
(3)節能量及節能效益:
項目投入運營后,每個供暖期回收利用余熱187810J,折合節約標煤6410噸,供熱保障率達到99.6%,即用余熱回收替代熱電廠對中厚板廠18余萬平方米的廠房供熱。全年供應生活熱水63萬噸,回收余熱1045800,折合節約標煤3569噸,同時回收冷凝水14萬噸。全年總節約標煤9979噸。
節水效益:單場作業日回收冷凝水432噸,全年節水15520噸,每噸凝結水替代1噸純凈水,每噸純凈水按8元核計,全年節約費用124萬元。
冬季供暖效益:單場作業水渣每日回收余熱12000J,供暖期180天共回收余熱21.6萬CJ,,包鋼現向電廠購買熱能價格為26元/GJ,年節約供暖費561.6萬元。常年為鐵廠供應洗浴用熱水,每日500噸,全年18萬噸,每噸熱水用熱0.167J,全年供熱30000GJ,全年節約熱費78.16萬元。
(4)節能效益分享方式:
節能效益80%歸節能服務公司,20%歸用能單位。如果達到預計節能效果,在項目分享期內,用能單位有權追加出資比例至總投資的50%,且擁有分享該項目50%節能效益的權力。
(5)分享期內產權歸節能服務公司,分享期滿全部轉交用能單位,主體設備的使用壽命15年。
(6)資金來源:項目總投資1440萬元,節能服務公司投資1100萬元,業主投資340萬元。
參考書目:
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案例集》,中國經濟出版社,2017年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