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案情
某節能服務公司實際負責人王某為騙取國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資金,以節能服務公司名義,先后實施下列行為:
(1)虛構節能服務公司與某廠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利用偽造的材料向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上報“循環流化床鍋爐高附加值能源及能源使用技術KCS改造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自行委托某技術服務中心對上述項目出具虛假的現場審核報告,經市發改委報至國家發改委后,獲得國家及地方財政部門財政獎勵資金共計人民幣220萬元。
(2)偽造節能服務公司與某煉鐵有限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材料,向市發改委上報“2號高爐熱風爐自動燃燒優化控制系統(BSC)改造項目”、“3號高爐熱風爐自動燃燒優化控制系統(BSC)改造項目”、“4號高爐熱風爐自動燃燒優化控制系統(BSC)改造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自行委托某技術服務中心對上述項目出具了虛假的現場審核報告,經市發改委報至國家發改委后,獲得國家及地方財政部門財政獎勵資金共計人民幣591萬元。
(3)隱瞞節能服務公司與某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未實際運行的事實,向市發改委上報“鍋爐自動燃燒優化系統(BSC)改造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并自行委托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對上述項目出具了虛假的現場審核報告,經市發改委報至國家發改委后,獲得國家及地方財政部門財政獎勵資金共計人民幣269萬元。
被告人王某共計騙取財政獎勵資金人民幣1080萬元。
區檢察院指控王某犯詐騙罪。
王某的辯護律師提出:王某系節能服務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所作所為是職務行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單位不屬于詐騙罪的主體,王某不符合詐騙罪的犯罪主體,不構成詐騙罪。
2.法院裁判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關于辯護人所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單位不屬于詐騙罪的主體,被告人不符合詐騙罪的主體構成要件,不構成詐騙罪的辯護意見,經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王某符合詐騙罪的主體構成要件。判決:王某構成詐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責令王某退賠詐騙所得人民幣1080萬元,發還市財政局。
3.律師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條的規定,單位的某種行為是否構成單位犯罪,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在規定詐騙罪時,并沒有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構成詐騙罪。因此,單位不是詐騙罪的犯罪主體,只有自然人才能構成詐騙罪。
本案中,王某借助單位名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財政獎勵資金。雖然該單位不構成詐騙罪,但是王某構成詐騙罪。法律依據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014年4月24日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情況,討論了刑法第三十條的含義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如何適用刑法有關規定的問題,解釋如下: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單位實施刑法規定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1999年7月3日生效
第一條 刑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既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也包括依法設立的合資經營、合作經營企業和具有法人資格的獨資、私營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
第二條 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后,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第三條 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依照 刑法有關自然人犯罪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