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疆自治區全社會節能監察工作,按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2017年全社會節能監察計劃的通知》(新發改節能監察[2017]1號)要求,結合《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16]17號)規定,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于4月12日至25日通過“以干代訓”的形式,對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區、克拉瑪依市、阿勒泰地區發展改革委2017年全社會節能監察工作部署和推進情況進行了現場監察,隨機對所屬7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執行、4個節能項目建設、16家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工作推進、3家高耗能單位階梯電價執行情況進行了現場抽查。
在對伊犁州等5地(州、市)發展改革委現場監察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首先聽取了被監察地(州、市)發展改革委節能監察工作情況匯報,然后翻閱了其2017年全社會節能監察計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配套制度、2016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匯總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年全社會節能監察情況的通報》落實方案,以及2017年擬監察運輸企業、賓館飯店、商貿企業、學校等非工業領域重點用能單位名單等資料,最后向被監察地(州、市)發展改革委詳細講解了自治區2017年全社會節能監察計劃,特別是實施節能監察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具體程序。
在對所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項目、重點用能單位、高耗能單位現場抽查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通過“以干代訓”的形式,聯合當地發展改革委首先聽取了各被抽查單位節能工作自查情況匯報;然后翻閱了其相關證明資料,與其節能主管等相關人員進行了質詢答疑,實地查看了其主要用能設備運行、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節能技術措施落實等情況,核算了其2016年各項節能指標情況;最后結合現場抽查情況,向各被抽查單位出具了節能監察建議書。
通過此次現場節能監察,伊犁州等5地(州、市)發展改革委進一步明確了2017年節能監察工作任務,熟悉了節能監察工作流程,節能監察能力得到了鞏固和提升。所屬被現場抽查單位進一步提高了對節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按要求落實節能管理崗位設立、能效對標活動實施、能源計量和統計制度建立、能源消費統計數據報送、主要用能設備管理等節能政策措施方面得到了規范和加強。
下一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繼續加大各地(州、市)現場節能監察工作力度,督促各地(州、市)發展改革委認真落實2017年自治區全社會節能監察計劃,按要求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審查制度執行、節能項目建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工作推進、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執行等專項監察工作,為完成“十三五”自治區節能目標提供監察保障。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