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十三五”規劃綱要,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個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的通知》,對“十三五”期間我國循環經濟發展工作做出統一安排和整體部署,有關內容如下:
關于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工信廳(委)、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環保廳(局)、住建廳(委、局)、水利廳(局)、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辦)、商務廳(局)、國資委、國稅局、地稅局、統計局、林業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根據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十三五”規劃綱要要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循環發展引領行動》,經國務院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件:循環發展引領行動.doc
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國資委 稅務總局
國家統計局 國家林業局
2017年4月21日
責任編輯: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