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近日正式出臺。與2011年6月發布的《海南省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相比,新辦法大幅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獎勵標準,由原來的節約1噸標準煤獎勵360元人民幣提高至600元。同時,新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申報和辦理程序。據知,海南省獎勵標準與上海市持平,獎勵幅度之大已躍居全國最高。該辦法的修訂出臺將有利于充分調動全省用能單位節能挖潛的積極性,進一步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的發展。
主辦單位:中國節能服務網
版權所有 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
京ICP備05083703號-5 技術支持:中科服